工廠管理輔導法 第26條 法規:工廠管理輔導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產業目 相關法規 工廠管理輔導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四章 輔導 第26條 主管機關為促進工業發展,應就下列事項,對工廠實施輔導:一、工業生產技術之調查、研究、引進、移轉及推廣。二、工業新產品之開發、工業產品之設計、品質提升、自動化、提高生產力及經營合理化事項。三、工業技術人才之培訓。四、工業污染及工業安全衛生之防制或管理技術。五、其他與工業發展有關之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