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危險物品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辦法 第5條 法規:工廠危險物品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第5條 工廠對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之有關資料、文件、證件,應在其有效期間內妥為保存,以備查證。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