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管線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 第4條 法規:工業管線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第4條 工業管線災害潛勢資料應每年進行檢討,並依前條規定審定後進行資料庫更新;必要時,得隨時更新。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