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29條 法規: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第四章 港務管理 › 第二節 船舶停泊及停航 第29條 船舶應按公民營事業指定之船席或錨地停泊。前項船席及錨地之指定調配規定,由公民營事業擬訂,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協調相關單位核定後實施。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