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第204條 法規: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地礦目 相關法規 礦場安全法母法 第五章 衛生醫療及災變救護 › 第一節 衛生醫療 第204條 礦場負責人於礦場作業人員使用乾式鑿岩機或鑽機鑿岩時,應有灑水或防止岩塵飛揚之設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