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第184條 法規: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礦業目 相關法規 礦場安全法母法 第四章 石油、天然氣礦場 › 第二節 鑽井 第184條 井架上之作業人員應繫安全帶,並應循井架直梯上下,不得攀乘吊卡。設立或拆除井架時,非作業人員應遠離井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