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175條天車台、工作台、船緣及泥漿篩周圍應裝設欄杆或低圍板。
- 第176條鑽機、發動機及井架等之工作台,應裝設安全逃生設備。
- 第177條生產石油、天然氣時,均應預先訂定安全有效之防噴措施。
- 第178條鑽井、完井或修井時,應具備下列防噴設備及材料:一、充足適當之防噴器及防噴控制設備。二、高壓偵測及衝噴警報設備。三、充足之…
- 第179條防噴器應定期試壓:一、安裝前及主件修換後。二、井內各層次套管水泥下完後。三、地層測驗及油氣試產作業前。鑽井或修井於鑽進中…
- 第180條水龍頭與方鑽桿之間,應裝設防噴之方鑽桿旋塞。
- 第181條雷電時應立即停止井內施炸及穿孔作業。
- 第182條遊車、大鉤、天車等鑽井附屬設備,均應定期檢查,並將檢查結果記入礦場安全日誌。
- 第183條陸上井架四周安裝風繩者,其風繩及基礎應力求強固。
- 第184條井架上之作業人員應繫安全帶,並應循井架直梯上下,不得攀乘吊卡。設立或拆除井架時,非作業人員應遠離井架。
- 第185條安裝泥泵應設置安全閥;其安全梢部分應裝設護套。泥泵與安全閥間,不得裝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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