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遠與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石油設施及運輸費用補助辦法 第36條 法規:偏遠與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石油設施及運輸費用補助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目 第五章 審查與監督 第36條 申請本辦法各項費用補助,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駁回:一、未於期限內提出申請。但本辦法另有規定,從其規定。二、申請文件不完備,未於限期內補正或補正不完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