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汽油生質柴油及再生油品之生產輸入摻配銷售業務管理辦法 第10條 法規:酒精汽油生質柴油及再生油品之生產輸入摻配銷售業務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目 第10條 本辦法所定之書表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