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資料蒐集管理辦法(101.06.05 第8條 法規:地質資料蒐集管理辦法(101.06.05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地礦目 第8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公開全國地質資料庫,提供人民查詢及申請。第一項申請,應填具申請書,載明下列事項:一、申請人身分資料。二、申請日期及用途。三、申請資料項目、範圍及數量。四、其他應載明事項。前項之申請,得以書面通訊或電子傳遞方式為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