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敏感區劃定計畫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劃定依據及目的。
二、範圍說明:說明涵蓋範圍之邊界,並附下列圖說:
(一)位置圖:標示地質敏感區位置與行政區關係,其比例尺不得小於十萬分之一。
(二)範圍圖:標示地質敏感區之邊界,其比例尺不得小於二萬五千分之一。
三、地質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