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藥庫設置期限及設置標準 第11條 法規:火藥庫設置期限及設置標準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地礦目 第11條 火藥庫興建完竣後,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於會同查驗時,得就下列事項提供意見:一、特定點線資料。二、防竊設施。三、消防安全設備。四、其他有關安全及消防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