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採取法 第11條 法規:土石採取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地礦目 相關法規 土石採取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二章 土石採取之許可 › 第二節 申請書圖件 第11條 前條第一項第三款土石採取計畫書圖,應包括下列事項:一、採取計畫。二、水土保持及環境維護措施。三、土石採罄或無繼續經營意願之整復維護措施。四、運輸計畫。五、公共設施維護計畫。六、土石採取計畫圖。七、土石採取區實測平面圖。八、土石採取區位置交通圖。九、其他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行記載事項或文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