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辦事細則 第51條 法規: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處務目 本法規已於 2024-02-17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五章 財務管理 第51條 款項收支由會計室審核憑證編製傳票,經局長核定,送秘書室辦理收支程序後,再送會計室登帳。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