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歲入、出預算由業務單位提編,會計室依據政府有關法令規定及年度施政計畫與局長、副局長指示並召開預算會議後編製之。
決算依據有關法令規定及施政計畫實施成果依年度收支結果編製之。
款項收支由會計室審核憑證編製傳票,經局長核定,送秘書室辦理收支程序後,再送會計室登帳。
員工薪津由秘書室依據員工異動通知單編造清冊送人事室審核,會計室依據俸給清冊造具記帳憑證,經局長核定後給付俸給。
每月收支款項,依現行會計制度規定由會計室編製會計報告函報相關機關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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