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辦事細則 第31條 法規: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處務目 第三章 人員管理 第31條 本局警衛人員,其任務如下:一、訪客審查登記聯絡或指引事項。二、進出局區車輛管制及其他交通安全事項。三、下班時間防火防盜及門窗水電安全檢查事項。四、意外事故之報告或緊急處理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