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室置秘書三人或四人,其中一人主導秘書幕僚參謀作業並綜核文稿,其餘秘書依本分局特性予以分工,負責督導、審核及主導規劃各課(辦事處)業務,其掌理事項如下:
一、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之彙辦及列管、追蹤等事項。
二、業務上重大案件向分局長提報事項。
三、施政計畫、工作報告之彙編或審議事項。
四、公文、電子文件與機密文件之擬撰及文書改革計畫之推行事項。
五、綜核文稿事項。
六、各類業務視察訪問之安排及資料之彙編事項。
七、公共關係及記者會業務事項。
八、法制業務事項。
九、公文稽查事項。
十、為民服務與便民業務之督導考核事項。
十一、新聞資料之發布及相關雜誌編輯與發行事項。
十二、本分局各類圖書期刊、技術文件之建檔管理、清點、催還等事項。
十三、課室間業務之連繫、協調事項。
十四、文書總收發、登記、公文繕校、檔案管理、印信典守事項。
十五、員工薪津表冊之編造、發放及法定稅捐、保險費之扣繳事項。
十六、現金、票據、有價證券之出納、保管、登記事項。
十七、會議召開與會議室佈置事項。
十八、物品之請購、採辦、保管、出納及各類規費收繳(包括收繳正字標記申請費及證書費)事項。
十九、公有財產之登記、保管、養護事項。
二十、車輛管理及油料保管、領發事項。
二十一、員工交通費申請與發給事項。
二十二、工友(技工、駕駛)之分配、調度、管理及考勤事項。
二十三、勞工保險及工友全民健保之辦理事項。
二十四、公有房舍之管理、修繕、分配及環境衛生之整理與災害處理事項。
二十五、事務計畫、營繕、規劃、採購等事項。
二十六、民防業務事項。
二十七、國家賠償案件擬議事項。
二十八、本室主管之工作計畫、報告、表報、文稿之擬撰、收發登記事項。
二十九、資訊業務之規劃、建置、推廣、維護及管理等事項。
三十、不屬於其他課室事項。
三十一、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3條本分局分局長綜理分局業務,副分局長襄理分局業務,其掌理事項如下:一、標準、度量衡、檢驗業務之推行及管理事項。二、度量衡器…
- 第4條本分局設第一課、第二課、第三課、第四課、第五課、第六課、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政風室等單位。
- 第5條第一課置課長一人,其掌理事項如下:一、電機、電子類產品檢驗業務之推行及管理事項。二、國內產銷及輸出與輸入電機、電子產品類…
- 第6條第二課置課長一人,其掌理事項如下:一、機械類產品檢驗業務之推行及管理事項。二、國內產銷及輸出與輸入機械類產品之檢驗及技術…
- 第7條第三課置課長一人,其掌理事項如下:一、農畜水產品暨其加工品及化工產品檢驗業務之推行及管理事項。二、農畜水產品暨其加工品及…
- 第8條第四課置課長一人,其掌理事項如下:一、度量衡業務之推行及管理事項。二、度量衡器之檢定及校正實施等事項。三、度量衡器糾紛案…
- 第9條第五課置課長一人,其掌理事項如下:一、度量衡檢查業務之推行及管理事項。二、度量衡器檢查資料之蒐集、計畫之擬訂、執行及成果…
- 第10條第六課置課長一人,其掌理事項如下:一、受理各類報驗發證業務之推行、審理及管理事項。二、應施檢驗商品申請免驗案件之核辦及追…
- 第12條人事室置主任一人,其掌理事項如下:一、人事規章及人事興革之研究、策劃、建議事項。二、組織編制、辦事細則及分層負責之研擬事…
- 第13條會計室置主任一人,其掌理事項如下:一、會計統計業務之策劃推動與制度研究改進之擬議事項。二、歲入(出)概(預)算、分配預算…
- 第14條政風室置主任一人,其掌理事項如下:一、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二、維護機關設施安全及協助處理陳情請願事項…
- 第15條配合台中港口、員林地區國內產銷及輸出與輸入商品檢驗及度政業務需要,本分局設台中港口及員林辦事處,各置綜理業務主管一人,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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