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條第四課置課長一人,其掌理事項如下:一、度量衡業務之推行及管理事項。二、度量衡器之檢定及校正實施等事項。三、度量衡器糾紛案件之調查處理事項。四、本課主管度量衡業務法規、作業程序、施檢規範、訓練、檢校技術及方法之研究改進、蒐集與建議事項。五、檢校設備之籌劃與管理維護事項。六、本課主管度量衡業務之疑義、查詢事項。七、本課主管之工作計畫、報告、表報、文稿之撰擬、收發登記事項。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