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辦事細則 第51條 法規: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處務目 本法規已於 2024-02-17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六章 庶務管理 第51條 本局司機、技工、工友之遴用分配、管理、考核、獎懲、保險均由秘書室辦理之,並與人事室取得密切聯繫。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