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第7條 法規:經濟部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處務目 第7條 符合請頒本獎章之人士,得於身故後追頒之,由其配偶或依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順序之親屬代表接受。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