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9條 法規:經濟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產業目 第二章 研發成果之歸屬 第9條 執行單位與其他產業、學術或研究機構合作(以下簡稱產學研合作)執行科技計畫,其所產生之研發成果除第七條或本部於計畫公告文件另有規定者外,應參酌雙方提供經費及專業能力之貢獻,以契約約定其歸屬。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