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11條 法規:經濟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產業目 第二章 研發成果之歸屬 第11條 研發成果歸屬執行單位者,本部享有無償、全球、非專屬及不可轉讓之實施權利。但由本部委託執行之科技計畫,且本部提供金額占科技計畫總經費百分之五十以下者,由雙方約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