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條文
全文- 第8條大地工程試驗課職掌如下:一、工程地質鑽探、調查與岩石及土壤力學試驗事項。二、工程材料調查及試驗事項。三、地下水資源調查及…
- 第9條秘書室職掌如下:一、印信典守及公文收發、繕校、稽催及檔案管理事項。二、出納管理、有價證券保管及規費收繳事項。三、辦公處所…
- 第10條人事室職掌如下:一、組織編制及員額配置事項。二、職務設置、歸系及異動管理事項。三、職員派免遷調、銓敘及請任(免)事項。四…
- 第11條會計室職掌如下:一、本所預(概)算之籌編、報核及分配事項。二、預算執行之控制、審核及財務之稽核。三、採購案件之監辦。四、…
- 第12條政風室職掌如下:一、政風法令之擬定。二、政風法令之宣導事項。三、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四、政風興革建議…
- 第13條秘書承所長、副所長之命,負責一般行政文稿之核閱及其他交辦事項。課長、室主任承所長、副所長之命,督導所屬,並綜理各該課室業…
- 第15條本所所務會議,定期召開,由所長主持,副所長、各課室主管為當然出席人員,其餘由所長指定,並得通知有關人員列席。
- 第16條本細則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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