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辦事細則 第18條 法規: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處務目 本法規已於 2024-02-17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三章 職責 第18條 本處處理公務,實施分層負責,逐級授權決定,各級主管人員對於已授權之事項,得逕行決定或代行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