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特別收入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法規:經濟特別收入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處務目 第4條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一、推廣貿易基金支出。二、能源研究發展基金支出。三、石油基金支出。四、再生能源發展基金支出。五、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支出。六、管理及總務支出。七、其他有關支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