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法規:經濟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處務目 第4條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一、科技產業園區作業基金支出。二、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支出。三、管理及總務支出。四、其他有關支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