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3條 法規:經濟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處務目 第3條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一、由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二、科技產業園區作業基金收入。三、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收入。四、其他有關收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