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條文
全文- 第12條本會設會計室,依法辦理本會會計、歲計事務,並兼辦統計事務,所需人員,就本規程第十五條所定人員中派充之。各事業歲計、會計、…
- 第13條本會設人事室,依法辦理本會人事管理事務,所需人員就本規程第十五條所定人員派充之。各事業人事之管理仍由本部人事處掌理之。
- 第14條本會設安全管理員,依法掌理本會保防事項。
- 第15條本會組置組長一人,副組長一至二人,各室置主任一人,安全管理員一人,工程師,管理師,工程員,管理員若干人,由本會就核定名額…
- 第16條本會工作人員,以專任為原則,但所需高級管理及專業人員,應由本會與各所屬事業間,實施內外輪調制度,其辦法另訂之。
- 第17條本會視業務重要,得設各種小組。
- 第19條本規程自呈准行政院核定之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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