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組織條例 第6條 法規: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組織條例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組織目 第6條 本局置局長一人,綜理局務;副局長一人或二人,襄理局務;其職位均列第十至第十四職等。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