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條文
全文- 第1條經濟部依華僑回國投資條例第六條及外國人投資條例第七條之規定,並為處理投資、技術合作及產業技術引進事宜,特設投資審議委員會…
- 第2條本會由下列機關人員充任委員組織之,並以經濟部次長為主任委員:一、國家安全局副局長。二、內政部次長。三、外交部次長。四、國…
- 第3條本會設左列各組室:一、第一組。二、第二組。三、第三組。四、第四組。五、行政室。
- 第4條本會每二星期召開委員會一次。必要時得開臨時會議,由主任委員召開之。主任委員因故不能召集時,由主任委員指定委員一人召集之。…
- 第5條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承主任委員之命綜理本會業務;副執行秘書一人,襄助執行秘書處理業務。
- 第6條本會各組室職掌如左:一、第一組掌理左列事項:(一)華僑投資申請案件之審核。(二)外國人投資申請案件之審核。(三)華僑及外…
- 第7條本會置組長、專門委員、室主任、秘書、技正、編審、專員、組員、技士、辦事員、書記,掌理各項業務。
- 第8條本會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一人,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 第9條本會設人事室,置主任一人,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 第10條本會得聘請兼任顧問,隨時向本會提供意見並備諮詢。
- 第11條本規程所列各職稱之官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各職稱之職等,依職務列等表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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