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組織條例 第7條 法規: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組織條例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組織目 第7條 本處設人事室,置主任一人,職位列第六至第九職等;依法律規定,辦理人事管理事項。前項所需工作人員,應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