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技術研究院設置條例 第12條 法規:工業技術研究院設置條例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組織目 第12條 本院因情勢變更,不能達到本條例設置之目的時,得解散之;解散後依法清算,其財產悉數捐贈中央政府。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