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法規: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矯正目 相關法規 監獄行刑法母法 第二章 入監 第13條 受刑人入監後應編列號數,並編製身分簿及名籍資料。前項身分簿及名籍資料得以書面、電子或其他適當方式為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