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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第40條對於受刑人,應施以教化。前項教化,應參酌受刑人之入監調查結果及個別處遇計畫,施以適當之輔導與教育。前項輔導內容,得委由心…
- 第41條受刑人有信仰宗教之自由,不得限制或禁止之。但宗教活動有妨害監獄秩序或安全者,不在此限。監獄得依受刑人請求安排適當之宗教師…
- 第43條監獄得聘請或邀請具矯治處遇相關知識或熱誠之社會人士,協助教化活動,並得延聘熱心公益社會人士為志工,協助教化工作。前項志工…
- 第44條監獄得設置圖書設施、提供圖書資訊服務或發行出版物,供受刑人閱讀。受刑人得自備書籍、報紙、點字讀物或請求使用紙筆及其他必要…
- 第45條監獄得提供廣播、電視設施、資訊設備或視聽器材實施教化。受刑人經監獄許可,得持有個人之收音機、電視機或視聽器材為收聽、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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