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及看守所收容人自費延醫診治實施辦法 第10條 法規:監獄及看守所收容人自費延醫診治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矯正目 第10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十五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