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處分累進處遇規程 第20條 法規:保安處分累進處遇規程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矯正目 第20條 本規程自發布日施行。本規程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月十九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九十五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