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處分累進處遇規程 第19條 法規:保安處分累進處遇規程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矯正目 第19條 辦理受處分人之累進處遇事項,本規程未規定者,準用行刑累進處遇條例施行細則之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