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處分執行法 第87條 法規:保安處分執行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矯正目 第八章 驅逐出境 第87條 受驅逐出境處分之外國人所需旅費,應由其本人負擔。如確屬赤貧無力負擔時,執行機關應另請專款辦理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