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刑人與被告吸菸管理及戒菸獎勵辦法 第15條 法規:受刑人與被告吸菸管理及戒菸獎勵辦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矯正目 第15條 各機關應按月將收容人吸菸管理及戒菸獎勵辦理情形,於次月十日前陳報監督機關備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