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刑人保外醫治審核基準及管理辦法 第6條 法規:受刑人保外醫治審核基準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矯正目 第6條 保外醫治受刑人出監前,監獄應告知其保外醫治期間應遵守事項,並作成紀錄使其簽名。前項受刑人屬意識不清時,監獄得將前項應遵守事項告知其保證人,並作成紀錄使其簽名。前二項情形,受刑人拒絕或無法簽名者,應記明其事由。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