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刑人保外醫治審核基準及管理辦法 第5條 法規:受刑人保外醫治審核基準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矯正目 第5條 受刑人依本法第六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辦理保外醫治者,應居住於醫療機構或其他特定處所接受治療或照護。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