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2條 法規: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廉政目 相關法規 國家機密保護法母法 第2條 本法所定國家機密之範圍如下:一、軍事計畫、武器系統或軍事行動。二、外國政府之國防、政治或經濟資訊。三、情報組織及其活動。四、政府通信、資訊之保密技術、設備或設施。五、外交或大陸事務。六、科技或經濟事務。七、其他為確保國家安全或利益而有保密之必要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