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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廉政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本法第八條所定國家機密相關之準備文件、草稿等資料,應依其內容分別核定不同機密等級。
但與國家機密事項有合併使用或處理之必要者,應核定為同一機密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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