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審核及查閱辦法 第21條 法規: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審核及查閱辦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廉政目 第21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月一日施行。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