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 第33條 法規: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行政執行目 相關法規 行政執行法母法 第33條 受委託之第三人於代履行時,有本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三款至第五款規定情事者,應即通知執行機關。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