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 第18條 法規: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行政執行目 相關法規 行政執行法母法 第18條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事件,第三人就執行標的物認有足以排除執行之權利時,得於執行程序終結前,依強制執行法第十五條規定向管轄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