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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行政執行目

法規章節: 第15條

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依本法第九條第一項規定聲明異議者,應以書面為之。
但執行時得當場以言詞為之,並由執行人員載明於執行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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