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第8條 法規:法務部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人事目 第8條 符合請頒本獎章人員,得於身故後追頒之,依順序由其配偶或依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順序之親屬或本部指定之人員代領。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