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公會辦理平民法律扶助事項督導辦法 第5條 法規:律師公會辦理平民法律扶助事項督導辦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保護目 第5條 地方檢察署對於律師承辦平民法律扶助事項,應每半年詳加考核一次,並將辦理情形列冊層報法務部備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