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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律師公會辦理平民法律扶助事項督導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保護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地方檢察署對於律師公會辦理平民法律扶助事項,應每月派員前往考察一次,調閱有關文卷及簿冊,發覺有辦理不當者,立予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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